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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体检:
体检在复试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十、各类奖学金:
1、为适当改善硕士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各学院根据硕士生所承担的科研工作及表现情况予以一定的补贴。
2、学校鼓励优秀研究生兼助教、助管工作,学校每年提供约300个助教及助管岗位。
3、另设日本NKK奖学金,IET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多种奖学基金。
十一、联合培养:
为加强国际间合作,我校先后与美国德克萨斯阿灵顿大学、比利时鲁汶工程技术学院、台北 科技大学、韩国昌原大学、日本北海 道大学及罗马尼亚、波兰、捷克等国外著名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十二、说明:
1、我校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选择我校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的准考证在现场确认信息时随即发放,选择外埠报名点报考我校考生准考证由研招办按照考生网上报名登录的通讯地址挂号邮寄给考生本人。考生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由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2、强军计划考生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军区名称。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多民族教育处名称。
4、国防生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国防生”。
联系电话:010-59796680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