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招生
社科院自从2004年招了一届法律硕士之后,再也没有招过生,所以我们社科院的学生也就不好向后来的同学们介绍点什么有用的东西。 估计最让人关心的就是为什么社科院只招了一届学生。为了说清楚,先介绍一些社科院的体制。社科院分为社科院总部(在建国门),研究生院(在望京,距离总部十万里),各个研究所(不在总部,大多分布在东城区的各个胡同里,各自为政)。以法学来说,法学的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专业课由法学所安排。研究所与研究生院的关系有时也会很微妙:比如在法律硕士的招生上。 我们也是后来才听说的,在2003年社科院获得招生资格时,法学所是力主招生的一方,而研究生院是反对招生的一方,当时在招生上相持不下。最后的结果是法学所压过了研究生院。法学所当时的所长,是现任的国家保密局局长,胡总高参的夏勇,正是因为所长的全力支持,才有了社科院的那一次招生。 但是所里的损失也是惨重的,研究生院虽然不能否定招生,但却可以拒绝法律硕士进住研究生院。所以为了我们的住宿,法学所最终在法学所对面的院子里租了一栋楼,独楼独院,为我们这些法硕居住与学习。对我们而言,虽然没有住进研究生院,但却距离法学所几步之遥,更有利于与老师们接近,参加所里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倒可以算是有得有失;但是法学所却因为这一栋楼的租金(紧靠故宫之北,景山之东),虽然收了不少学费,却几乎全赔了进去。让所里叫苦不迭。而且那栋楼,也确实没法再住进哪怕50个人了。 随着夏勇所长调任国家保密局,经济上的入不敷出,加上一些琐碎问题,所里一些本就反对招生的声音逐渐高涨;还有随着所长的离去带来的权力真空也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导致所里对招收法硕也变得不感冒。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向报考的我院各系提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公章,以及推荐高校意见、公章)、学校历年学习成绩等。
经过审查、评议后,各系会于复试前对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复试的通知。
复试由系里组织进行。复试要对拟接收人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工作能力、思想品德等诸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思想品德方面的考核要求出具考生所在学校的政审意见。体检在北京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试、政审、体检于10月16日前结束。
10月18日后,我院将在网上向考生公示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情况。
经研究生院批准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的接收手续,由我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10月10日-10月31日),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在“免试生登记表”上填写清楚考生报名号,并须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 天内(最迟于11月25日前),将 “免试生登记表”寄或送达我院招生办公室。
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我院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推荐免试生申请者如对各系的推荐免试工作提出异议,可向各系复试考核小组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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